市委組織部 市總工會 市人社局 市經信局
關于開展第四屆“車城工匠”評選活動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)委組織部、總工會、人社局、經信局,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、總工會、經信局,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組織部、工會、人社局、經信局,市直各產業工會及人事部門,中央、省屬企業工會及人事部門:
為貫徹落實市委五屆十一次全會精神和《十堰市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》,大力弘揚勞模精神、勞動精神、工匠精神,激勵全市產業工人崇尚技能、鉆研技術、苦練絕活、創新創造,為“經濟倍增、跨越發展”提供更多的工匠人才支撐,市委組織部、市總工會、市人社局、市經信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四屆“車城工匠”評選活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名額及對象
全市范圍評選10名“車城工匠”,20名“十堰市行業技術能手”。評選活動面向全市各行各業在一線崗位從事生產、技術、研發等工作的技能人才,側重汽車產業、旅游產業、健康產業、生態產業的一線職工。
二、評選條件
(一)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;
(二)從事技術崗位5年(含)以上,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等級(傳統工藝民間傳承人可放寬)。
(三)技能高超或擁有絕技絕活,在本單位、本行業、本領域處于領先水平,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較高知名度。
(四)勇于在關鍵技術領域攻堅克難,善于解決生產技術難題,樂于幫助并帶動身邊職工共同進步、共同成長。
(五)在縣級以上單位組織的行業技能比武活動中成績突出,工匠技藝及創新成果轉化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三、評選方法
“車城工匠”經過本人申請或單位推薦,逐級審核,專家評審,組織審查,社會公示,命名公布六道程序產生。
由基層工會組織申報。本人填寫《車城工匠推薦審批表》。所有推薦對象須經所在單位職工(代表)大會或社區(村)居民(代表)會議推薦、單位(當地)黨組織或行政會議通過、且公示(5個工作日)。
各縣(市、區)評選領導小組、市直產業工會認真審核把關于8月25日前將申報人所有材料報市“車城工匠”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四、申報所需材料
1. 各地各單位評選活動開展情況。
2. 《第四屆“車城工匠”推薦匯總表》、所在單位職工(代表)大會或社區(村)居民(代表)會議推薦材料、單位(當地)黨組織或行政會議通過材料、公示材料各一份。
3. 《第四屆“車城工匠”推薦審批表》一式三份。
4. 事跡材料。材料應當全面反映推薦人選的職業道德、技能水平和工作業績,主要包括:候選人取得的成績以及在同行業領域中的重要影響和作用;在本職工作崗位上作出的貢獻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(要求用數據量化反應),以及在帶徒傳技方面作出的貢獻等內容,字數控制在2000字以內。
5. 證明材料。證明材料由推薦人選所在工作單位負責審核原件,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印章。主要包括以下材料:推薦人選身份證復印件,推薦人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,推薦人選技術成果、專利及各種榮譽證書、帶徒傳技情況等證明材料。
6. 照片
證件照。候選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裝2寸白底彩色照片。
工作照。6寸候選人工作每人3張,要求不同場景背景,以體現其在本崗位的工作情況為主,要求能反映出候選人的精神風貌。
上述各項紙質版(除照片)及電子版申報材料,于8月25日前報市“車城工匠”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,同時將電子版發送到syccgj2021@163.com,電話:0719-8660150。
五、獎勵辦法
1. 命名“車城工匠”的,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,同時,市總工會授予“十堰五一勞動獎章”稱號。
2. 命名“十堰市行業技術能手”的,頒發獲獎證書。
3. 獲獎人員列入市人才及市勞動模范培養名單,享受市人才及勞動模范部分待遇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地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評選活動的組織領導,充分利用電視、電臺、報紙、網站、微信等各種媒體,廣泛宣傳工匠評選活動,發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評選活動,激發職工群眾發現典型、學習先進、爭當先進的熱情,使評選活動成為宣傳工匠事跡、弘揚工匠精神的過程,確保評選活動有影響、有質量、有效果。
附件:1. 第四屆“車城工匠”推薦匯總表
2. 第四屆“車城工匠”推薦審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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